本區大湖里辦公處於110年12月25日在大湖市民活動中心及大湖紀念公園,邀集大湖里里民、志工及貴賓共計約500人參加,活動會場除發放宣導單張外,里長更於活動中宣講兒童權利公約4大原則-禁止歧視、兒少最佳利益、生命生存發展權及表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