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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區大湖里兒童權利公約宣導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龜山區大湖里於112年3月12日
利用關懷據點活動
因參與活動多為社區長者
常協助家庭照顧兒童
由里長蔡招治於活動中宣導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
包括
表意權
兒童生存及發展權
禁止歧視原則
兒童最佳利利益原則
並於活動後辦理有獎徵答
回答正確里民發放宣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