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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多國語言宣導單張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本所為服務日益增多的新住民家庭,使能更加瞭解自身權益,以四種語言(中文、英文、印尼文、越南文)製作宣導摺頁,期能服務日益增多的新住民家庭,使能更加瞭解自身權益,本業務係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
單親不擔心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設籍前新住民、男性也可申請>
申請項目:
一、65歲以下,配偶死亡或失蹤達6個月以上。
二、配偶惡意遺棄或不堪同居之虐待,經法院判決離婚。
三、家庭暴力受害者。
四、未婚懷孕婦女。
五、單親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六、配偶處一年以上徒刑且在執行中。
七、其他經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非因個人責任產生之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者。
※申請人及補助對象需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
審核作業流程:區公所受理申請→文件審查→查調資料→審核→核定結果通知,審核作業時間不超過30日
申請方式:請備齊資料及證件至戶籍地區公所臨櫃辦理
龜山區受理窗口:龜山區公所社會課(諮詢專線:03-32037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