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林漁牧-申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須附何文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土地登記謄本(近一個月內)、地籍圖(近一個月內),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土地使用分區為[空白]或屬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者並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桃園市政府申請)、切結書(若有代理人須備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影印本]),若為繼承案件(免徵遺產稅)需附繼承系統表及其他繼承人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影本),至本所現場申請、繳納規費後,排定日期現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