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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調解服務項目為何?如何申請調解?調解的好處?

  • 發布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一、調解服務項目:民事事件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於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可聲請調解。
二、如何聲請調解:
1.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2.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住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3.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4.無對造人姓名及地址本所恕難受理(因無法寄送調解通知書)。
5.至本所填寫聲請書或以郵寄方式將聲請書送至本所後來電確認。
6.本所於受理日起15工作日內安排調解,調解通知書以平信方式郵寄給聲請人及對造人。
三、調解的好處:
1.具備法律效力。
2.符合當事人需要。
3.節省時間、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