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警察局112年7月11日府警管字第1120188868號函頒演習執行計畫辦理。萬安演習訂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一)13時30分至14時舉 行,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與警報發放等演練,同時進行人車疏散避難及燈火等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本市萬安46號演習相關宣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