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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天然災害及加強防汛措施,請養殖業者及漁民防範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陳柏龍
  • 聯絡人電話:3203711#772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4月26日府農漁字第11301128081號函辦理。     

二、請養殖業者注意塭堤修補維護和排水設 施之疏通、檢視備用發電機並添足用油,同時應加強巡視水閘門並保持操作正常,必要時請漁民於塭堤加設防護網以減少魚塭溢堤或潰堤時之災情損失,並注意豪大雨可能造成養殖池鹽度劇烈變化致養殖物死亡。  

三、請養殖業者依「桃園市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規定申辦養殖漁業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