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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受理之管路灌溉設施因113年4月3日花蓮地震受損,得免依「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規定再次申請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陳柏龍
  • 聯絡人電話:3203711#772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一、依據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113年4月9日農水桃園字第1138212269號函辦理。

二、有關農民向該署申請補助之管路灌溉設施,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災害造成損壞,因屬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因素,得不受「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再次申請年限之限制。
三、部分地區因受地震影響導致道路通行受阻,無法立即進行現勘者,農民得先行以拍照舉證方式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