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權責單位:
龜山區公所
分 類:
社會福利
發布日期:
111-06-06

1.里鄰長本人2.里鄰長之父母、配偶3.里鄰長之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就學之子女,須提供該年度已繳費之註冊收據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証影本(該學年度正本在學証明亦可)。以上均可以本人或眷屬之身分加保,每名每月負擔保費651元,鄰長本人未投保者,眷屬不得單獨加保。
最後更新日期:1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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